本报讯(记者 陈垦)近日,汨罗的李先生致电12345公众服务热线投诉,称新市镇团螺村2组村民张某飞将回收的化工废弃物进行焚烧,焚烧后的废品有害物一到雨天就回流到田地水塘里,造成污染,希望部门尽快处理。
收到热线转办单后,汨罗市新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专人针对问题分组分工专项负责调查处理。对于当事人反映焚烧废品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,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实地进行调查了解。经核实,当事人反映的张某飞一直在107国道边从事废品收购,不属化工废弃物,但在废铁收购过程中,确实产生了部分油污。工作人员立即与环保部门衔接,对张某飞下达整改通知书,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,未按通知整改的,将对其在收购废铁中产生的污染行为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